根据工作需要,经息县人民政府批准,息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交通协管员(用工方式:合同制,不在编制)。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户籍地在息县且有固定住所的男性退伍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报名: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喜爱公安交通管理事业;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30日至1997年11月30日出生);
4、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70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在息县电视台打出流动字幕、在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信阳考试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含面试)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18日。
2、报名地点: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息县龙湖区息州大道五一水库东100米)。
联系人:王巍(人社局)、王征(交警大队)
联系电话:13839780707 、13839750579
3、报名费用:60元
4、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2)院校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如有机动车驾驶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报名时填写《息县公安局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含面试),现场审查后,报名人员所交有关报名资料原件当场予以退还,留存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
6、报名者于2015年12月22日上午10时到人社局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00分。采用闭卷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基本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员数额以参加考试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和招录公安民警的有关规定(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在体检合格的下一名考生中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优先。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招聘人员。
六、公示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将予以公示7天。
七、岗前培训、考核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公安机关组织进行为期10天的岗前培训。科目包括队列训练、法律法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政治思想教育和交通管理业务知识等。
八、签订合同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息县交警大队)与受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九、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的交通协管员由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管理使用。
2、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十、待遇保障
1、每人每月25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
2、根据工作需要,用人单位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特别提示: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全过程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0376-5861489(息县公安交警大队)
息县公安局
2015年12月10日